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04,司促,1996,20150116,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1996號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雅彬
代 理 人 華祥任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賴國樑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本件利息請求金額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16 日
書記官 孫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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