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4560號
聲 請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開源
代 理 人 江肇基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FAMOUS FOCUS INTERNATIONAL LIMITED、塑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葉水鐔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相對人FAMOUS FOCUS INTERNATIONAL LIMITED經我國認許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相對人葉水鐔為FAMOUS FOCUSINTERNATIONAL LIMITED之法定代理人之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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