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622號
聲 請 人 賴炳興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46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9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游文科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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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6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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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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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3ND0442969-7 │ │1 │1000│ │
├──┼───────────────┼──────────────┼────┼───┼────┼───┤
│0002│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4ND0519456-0 │ │1 │1000│ │
├──┼───────────────┼──────────────┼────┼───┼────┼───┤
│0003│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4ND0519457-1 │ │1 │1000│ │
├──┼───────────────┼──────────────┼────┼───┼────┼───┤
│0004│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5ND0647779-1 │ │1 │1000│ │
├──┼───────────────┼──────────────┼────┼───┼────┼───┤
│0005│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5ND0647780-8 │ │1 │1000│ │
├──┼───────────────┼──────────────┼────┼───┼────┼───┤
│0006│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3NX0165547-2 │ │1 │905 │ │
├──┼───────────────┼──────────────┼────┼───┼────┼───┤
│0007│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4NX0189511-4 │ │1 │466 │ │
├──┼───────────────┼──────────────┼────┼───┼────┼───┤
│0008│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5NX0215692-9 │ │1 │4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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