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12,訴,1538,2024042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538號
原 告 揚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世昌
訴訟代理人 劉禹劭律師
被 告 全國通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志鵬
訴訟代理人 陳榮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減少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鍾宇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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