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6399號
聲請人臺中榮民總醫院
法定代理人陳適安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DUEAN RATTANAWAN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提出相對人DUEAN RATTANAWAN(護照號碼:MM0000000號)之入出境及居留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 年7 月1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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