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 🔗臉書 🔗複製 🔍搜尋 首頁 » 202407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113,司票,6446,20240715,1 快速前往 一、請提出相對人李惠玲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二、特此裁定。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留言內容 展開/收折摘要 注意事項:摘要內容可能存在錯誤解讀,僅供參考對照使用,請勿作為決策依據。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新增項目 替換文字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6446號聲請人沈素女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李惠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一、請提出相對人李惠玲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3 年7 月15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Line 🔗臉書 🔗複製 🔍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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