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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抗字第119號
抗 告 人 陳柏鈞
楊于儀
共 同
代 理 人 張藝騰律師
複 代理人 黃譓蓉律師
相 對 人 李國榮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3月12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之113年度司票字第2321號第一審裁定提起抗告,本院合議庭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抗告人連帶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未向抗告人為付款提示,且如附表編號7、8所示之本票應為同一張本票,有重複請求之疑慮,爰提起抗告等語。
並聲明:㈠原裁定廢棄。
㈡相對人之聲請駁回。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
次按本件本票既載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則執票人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時,自毋庸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據。
且本票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對於此項聲請所為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就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為已足。
(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1057號、94年度台抗字第938號、84年度台抗字第22號裁定意旨參照)。
次按依票據法第124條準用第95條規定,本票上雖有免除做成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於所定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但對於執票人主張未為提示者,應負舉證之責。
申言之,本票既載明免除做成拒絕證書,則執票人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時,自毋庸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明,發票人如主張執票人未為提示,依票據法第124條準用同法第95條但書之規定,應由其負舉證之責(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1057號裁定、94年度台抗字第823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10紙(下稱系爭本票),經提示未獲付款等情,已據其提出系爭本票為證(見原審卷7-25頁)。
依非訟事件程序為形式審查,系爭本票上之必要記載事項已具備,原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即無不合。
抗告人雖辯稱如附表編號7、8所示之本票應為同一張本票,有重複請求之疑慮等語,然查,相對人於提出本件聲請時,已提出系爭本票原本10紙供法院核對,經值班人員核對卷內系爭本票影本與原本相符後,將原本發回,有系爭本票影本上「本件影本核與原本無異原本發還」戳章附卷可稽,本件經核對原審卷附之附表編號7、8所示之本票,雖發票日期、票面金額之記載均一致,然上開兩張本票,抗告人簽名之位置、大小不同,附表編號8所示之本票右下角並載有「NO.0000000Cash」等文字,可知上開兩張本票實非同一張本票,則抗告人抗辯上開兩張本票為重複請求云云,洵不可採。
至於抗告人雖主張相對人未提示系爭本票,惟系爭本票既載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揆諸前揭說明,抗告人如主張相對人未為提示,即應由抗告人負舉證之責,而抗告人未提出證據證明其主張為真實,自無從遽認相對人未提示系爭本票請求付款,故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按依法應由關係人負擔費用者,法院裁定命關係人負擔時,應一併確定其數額,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項定有明文。
爰依法確定本件抗告程序費用額為1,000元,由抗告人負擔。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悌愷
法 官 李宜娟
法 官 黃崧嵐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不得再抗告;
如提起再抗告,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賴亮蓉
附表(時間均為民國,幣別/單位均以新臺幣/元計):
編號 發票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 利息起算日 票據號碼 1 112年10月3日 1,77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0月3日 無票號 2 112年10月16日 2,46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0月16日 無票號 3 112年10月16日 2,75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0月16日 無票號 4 112年10月17日 1,00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0月17日 無票號 5 112年10月18日 9,25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0月18日 無票號 6 112年10月23日 1,60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0月23日 無票號 7 112年11月8日 87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1月8日 無票號 8 112年11月8日 87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1月8日 無票號 9 112年11月15日 3,00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1月15日 無票號 10 112年11月20日 4,000,000元 未記載 112年11月20日 無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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