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TCDV,98,訴,1678,2010033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1678號
原 告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丁○○
甲○○SIEW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許石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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