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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消債補字第73號
聲請人( 甲○○
即債務人) 28.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正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爰限期命補正,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三、另查附表二所列載事項,與更生方案之認可與否有關,不認可時須開始清算,請併補提供本院參酌。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2 日
民事庭法官 張良華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2 日
書記官 劉燕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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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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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
├───────────────────────────┤
│㈡聲請費新台幣1,000元。 │
├───────────────────────────┤
│㈢釋明無資力繳納聲請費及必要費用之原因,並提出相關證明│
│ 文件。 │
├───────────────────────────┤
│㈣提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查詢個人資料回覆書│
│ 。 │
├───────────────────────────┤
│㈤聲請人擔任負責人之__(公司/商行/自營攤販等名稱)於聲│
│ 請人聲請前一日回溯五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營業人│
│ 營業稅額申報書及五年內營業活動平均每月營業額之證明文│
│ 件。如無證明文件,仍應說明營業及收入情形。 │
├───────────────────────────┤
│㈥提出台中地方法院消債專區遞狀須知附件之「債務人財產清│
│ 單、債務人配偶財產清單、所得及收入清單、生活必要支出│
│ 清單」,並應詳列下列事項: │
│①債務人財產清單:應提出所列財產之相關證明文件。若無任│
│ 何財產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
│②聲請前二年(即自●年●月至●年●月)之收入數額:例如│
│ 薪資、佣金、獎金、政府補助金、贍養費等之數額、原因、│
│ 種類暨其相關證明文件。 │
│③聲請前二年(即自●年●月至●年●月)之必要支出數額 │
│ (應扣除配偶或其他同居家屬分擔額):例如膳食、教育、│
│ 交通、醫療、賦稅、扶養費支出等之數額、原因、種類暨其│
│ 相關證明文件。 │
├───────────────────────────┤
│㈦依債權人人數提出「台中地方法院消債專區遞狀須知附件之│
│ 債務人財產清單、所得及收入清單、生活必要支出清單、債│
│ 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之繕本。 │
│ (一份送法院附卷辦理,送債權人者可用繕本或影本) │
├───────────────────────────┤
│㈧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所核發之債務人財產歸屬資│
│ 料清單。 │
├───────────────────────────┤
│㈨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所核發之債務人最近二個年│
│ 度之所得資料清單。 │
├───────────────────────────┤
│㈩有擔保權之債權,其擔保權人行使後不能清償之數額,或行│
│ 使後財產有剩餘之數額。 │
├───────────────────────────┤
│應補正: │
│①應受扶養權利人之最新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
│②須聲請人扶養者,應補正有扶養請求權及扶養義務之證明、│
│ 實際支出扶養費之證明。若無法提出任何證明,仍應以書面│
│ 說明。 │
│ (本欄補正事項,請參用本院消債專區表格) │
├───────────────────────────┤
│聲請人之戶籍地非設於臺中地院法院轄區,應釋明有於本院│
│ 轄區久住之事證。 │
├───────────────────────────┤
│聲請人配偶●●●最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核發之│
│ 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
├───────────────────────────┤
│預納郵費新臺幣__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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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本院消債專區有空白表格,可列印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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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陳報債務人所欠債務之性質。 │
├───────────────────────────┤
│㈡使用制式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清算)聲請狀,並逐項 │
│ 確實填寫完整後,補行提出到院。(俾供法院明確審酌要件│
│ 是否具備) │
├───────────────────────────┤
│㈢陳報有無繫屬(審理)中之民事訴訟或強制執行案件。若有│
│ ,並請陳報繫屬(審理)中之民事訴訟或強制執行案件之法│
│ 院及其案號。 │
├───────────────────────────┤
│㈣小規模營業聲請人之簡單損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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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財產、收入與支出總額彙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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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財產增減變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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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更生償還計畫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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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償還計畫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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