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刑事-TCEM,90,中秩,283,20010510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定 九十年度中秩字第二八三號
移送機關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被移送人 乙○○
甲○ ○○○ ○
序維護法案件,經移送機關以九十年五月十日中分二社維字第五0八七號移送書移送審理,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乙○○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拘留參日。

甲○ ○○○ ○○○P(譯音黎氏蝶)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拘留參日。

事實理由及證據

一、被移送人乙○○及甲○ ○○○ ○○○P(譯音黎氏蝶)分別於左列時、地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

(一)時間: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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