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定 九十年度中秩字第二八三號
移送機關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被移送人 乙○○
甲○ ○○○ ○
序維護法案件,經移送機關以九十年五月十日中分二社維字第五0八七號移送書移送審理,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乙○○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拘留參日。
甲○ ○○○ ○○○P(譯音黎氏蝶)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拘留參日。
事實理由及證據
一、被移送人乙○○及甲○ ○○○ ○○○P(譯音黎氏蝶)分別於左列時、地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
(一)時間:乙○○自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