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民事-TCEV,108,中小,1764,20190715,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小字第1764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訴訟代理人 陳慧俐
施立杰
被 告 黃錫鉦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廖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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