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民事-TCEV,112,中簡,4039,20240426,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簡字第4039號
原 告 廖政棋即達利創意行銷企業社

訴訟代理人 陸皓文律師
被 告 楊可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委託費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關於訴外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代償餘額是否有撥款與被告,尚有不明,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5月24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李立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洪加芳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