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03,侵上訴,224,20150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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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224號
上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蔡易紘律師
選任辯護人 曾仰君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強制猥褻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3年11月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1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蔡王金全
法 官 許 文 碩
法 官 簡 婉 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 麗 玉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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