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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交附民上字第179號
上 訴 人 施苡如
兼 法 定 李淑娟
代 理 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淑清
被上訴人 辰揚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翰辰
訴訟代理人 楊雯齡律師
被上訴人 立捷環保公司
上列被上訴人因104年度交附民上字第179號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上訴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劉 登 俊
法 官 林 欽 章
法 官 施 慶 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紀 美 鈺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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