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05,上易,68,2016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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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上易字第68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洋銘
上列上訴人因業務侵占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4年11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9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郭 同 奇
法 官 何 志 通
法 官 簡 源 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 恒 宏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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