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06,上易,509,20170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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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上易字第509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黃秀紋
選任辯護人 林家豪律師
陳世煌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6年3月1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5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胡 忠 文
法 官 趙 春 碧
法 官 張 靜 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洪 麗 華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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