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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聲字第807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楊舜煌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6年度執聲字第28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楊舜煌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 陸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楊舜煌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處詳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楊舜煌因犯如附表所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憑,而其中受刑人犯如附表編號1至2、4、7所示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編號3、5、6、8至14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及易服社務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查受刑人於106年4月27日已向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聲請書影本1份(見本院卷第6至7頁)附卷可稽,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邱 顯 祥
法 官 石 馨 文
法 官 葉 明 松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高 麗 玲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9 日
楊舜煌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1 │ 2 │ 3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 有期徒刑2月 │ 有期徒刑7月 │
│ │ │ │ │
├────────┼──────────┼──────────┼──────────┤
│犯 罪 日 期│ 102.11.22 │ 102.11.22 │ 103.06.02 │
│ │ │ │ │
├────────┼──────────┼──────────┼──────────┤
│偵查(自訴)機關│高雄地檢103年度毒偵 │高雄地檢103年度毒偵 │彰化地檢103年度毒偵 │
│年 度 案 號│字第218號 │字第218號 │字第1116號 │
├─┬──────┼──────────┼──────────┼──────────┤
│最│法 院│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彰化地院 │
│後├──────┼──────────┼──────────┼──────────┤
│事│案 號│ 103年度審訴字 │ 103年度審訴字 │ 103年度審訴字 │
│實│ │ 第584號 │ 第584號 │ 第66號 │
│審├──────┼──────────┼──────────┼──────────┤
│ │判 決 日 期│ 103.07.10 │ 103.07.10 │ 103.10.30 │
├─┼──────┼──────────┼──────────┼──────────┤
│確│法 院│ 高雄地院 │ 高雄地院 │ 彰化地院 │
│定├──────┼──────────┼──────────┼──────────┤
│判│案 號│ 103年度審訴字 │ 103年度審訴字 │ 103年度審訴字 │
│決│ │ 第584號 │ 第584號 │ 第66號 │
│ ├──────┼──────────┼──────────┼──────────┤
│ │判 決│ 103.07.10 │ 103.07.10 │ 103.12.02 │
│ │確 定 日 期│ │ │ │
├─┴──────┼──────────┼──────────┼──────────┤
│是 否 為 得 易科│ 得易科、得社勞 │ 得易科、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3年度執助 │彰化地檢103年度執助 │彰化地檢103年度執字 │
│ │字第600號 │字第600號 │第6547號 │
│ │(編號1至7曾定應執行│(編號1至7曾定應執行│(編號1至7曾定應執行│
│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
└────────┴──────────┴──────────┴──────────┘
受刑人楊舜煌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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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公共危險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 │ 有期徒刑11月 │ 有期徒刑1年 │
│ │ │ │ │
├────────┼──────────┼──────────┼──────────┤
│犯 罪 日 期│ 103.06.02 │ 103.04.24 │ 102.12.08 │
│ │ │ │ │
├────────┼──────────┼──────────┼──────────┤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3年度毒偵 │彰化地檢103年度毒偵 │彰化地檢103年度毒偵 │
│年 度 案 號│字第1116號 │字第595號 │字第595號 │
├─┬──────┼──────────┼──────────┼──────────┤
│最│法 院│ 彰化地院 │ 中高分院 │ 中高分院 │
│後├──────┼──────────┼──────────┼──────────┤
│事│案 號│ 103年度審訴字 │ 103年度交上訴字 │ 103年度交上訴字 │
│實│ │ 第66號 │ 第1536號 │ 第1536號 │
│審├──────┼──────────┼──────────┼──────────┤
│ │判 決 日 期│ 103.10.30 │ 103.12.30 │ 103.12.30 │
├─┼──────┼──────────┼──────────┼──────────┤
│確│法 院│ 彰化地院 │ 中高分院 │ 中高分院 │
│定├──────┼──────────┼──────────┼──────────┤
│判│案 號│ 103年度審訴字 │ 103年度交上訴字 │ 103年度交上訴字 │
│決│ │ 第66號 │ 第1536號 │ 第1536號 │
│ ├──────┼──────────┼──────────┼──────────┤
│ │判 決│ 103.12.02 │ 104.01.24 │ 104.01.24 │
│ │確 定 日 期│ │ │ │
├─┴──────┼──────────┼──────────┼──────────┤
│是 否 為 得 易科│ 得易科、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3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4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4年度執字 │
│ │第6548號 │第1167號 │第1167號 │
│ │(編號1至7曾定應執行│(編號1至7曾定應執行│(編號1至7曾定應執行│
│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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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楊舜煌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7 │ 8 │ 9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 有期徒刑7月 │ 有期徒刑3年10月 │
│ │ │ │ (共2次) │
├────────┼──────────┼──────────┼──────────┤
│犯 罪 日 期│ 103.04.24 │ 103.04.09 │103.04.01-103.04.06 │
│ │ │ │103.04.10-103.04.11 │
├────────┼──────────┼──────────┼──────────┤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3年度毒偵 │彰化地檢103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3年度偵字 │
│年 度 案 號│字第595號 │第6851號 │第4362號 │
├─┬──────┼──────────┼──────────┼──────────┤
│最│法 院│ 中高分院 │ 彰化地院 │ 中高分院 │
│後├──────┼──────────┼──────────┼──────────┤
│事│案 號│ 103年度交上訴字 │ 104年度訴字 │ 105年度上訴字 │
│實│ │ 第1536號 │ 第236號 │ 第1147號 │
│審├──────┼──────────┼──────────┼──────────┤
│ │判 決 日 期│ 103.12.30 │ 104.07.29 │ 105.11.10 │
├─┼──────┼──────────┼──────────┼──────────┤
│確│法 院│ 中高分院 │ 彰化地院 │ 最高法院 │
│定├──────┼──────────┼──────────┼──────────┤
│判│案 號│ 103年度交上訴字 │ 104年度訴字 │ 106年度台上字 │
│決│ │ 第1536號 │ 第236號 │ 第662號 │
│ ├──────┼──────────┼──────────┼──────────┤
│ │判 決│ 103.12.30 │ 104.08.18 │ 106.02.22 │
│ │確 定 日 期│ │ │ │
├─┴──────┼──────────┼──────────┼──────────┤
│是 否 為 得 易科│ 得易科、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4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4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 │
│ │第1272號 │第4553號 │第1975號 │
│ │(編號1至7曾定應執行│ │(編號9至14曾定應執 │
│ │有期徒刑3年2月) │ │行有期徒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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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楊舜煌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10 │ 11 │ 12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年7月 │ 有期徒刑3年7月 │ 有期徒刑3年9月 │
│ │ 判11次 │ │ │
├────────┼──────────┼──────────┼──────────┤
│ 犯 罪 日 期│103.04.04、103.04.09│ 103.04.12 │103.04.19-103.04.20 │
│ │103.04.10、103.04.11│ │ │
│ │103.04.16(2次) │ │ │
│ │103.04.18、103.04.13│ │ │
│ │103.04.20(3次) │ │ │
├────────┼──────────┼──────────┼──────────┤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3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3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3年度偵字 │
│年 度 案 號│第4362號 │第4362號 │第4362號 │
├─┬──────┼──────────┼──────────┼──────────┤
│最│法 院│ 中高分院 │ 中高分院 │ 中高分院 │
│後├──────┼──────────┼──────────┼──────────┤
│事│案 號│ 105年度上訴字 │ 105年度上訴字 │ 105年度上訴字 │
│實│ │ 第1147號 │ 第1147號 │ 第1147號 │
│審├──────┼──────────┼──────────┼──────────┤
│ │判 決 日 期│ 105.11.10 │ 105.11.10 │ 105.11.10 │
├─┼──────┼──────────┼──────────┼──────────┤
│確│法 院│ 最高法院 │ 最高法院 │ 最高法院 │
│定├──────┼──────────┼──────────┼──────────┤
│判│案 號│ 106年度台上字 │ 106年度台上字 │ 106年度台上字 │
│決│ │ 第662號 │ 第662號 │ 第662號 │
│ ├──────┼──────────┼──────────┼──────────┤
│ │判 決│ 106.02.22 │ 106.02.22 │ 106.02.22 │
│ │確 定 日 期│ │ │ │
├─┴──────┼──────────┼──────────┼──────────┤
│是 否 為 得 易科│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 │
│ │第1975號 │第1975號 │第1975號 │
│ │(編號9至14曾定應執 │(編號9至14曾定應執 │(編號9至14曾定應執 │
│ │行有期徒刑15年) │行有期徒刑15年) │行有期徒刑15年) │
└────────┴──────────┴──────────┴──────────┘
受刑人楊舜煌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13 │ 14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藥事法 │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 有期徒刑7月 │ │
│ │ │ │ │
├────────┼──────────┼──────────┼──────────┤
│犯 罪 日 期│ 103.04.24 │ 103.05.31 │ │
│ │ │ │ │
├────────┼──────────┼──────────┼──────────┤
│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3年度偵字 │彰化地檢103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第4362號 │第4362號 │ │
├─┬──────┼──────────┼──────────┼──────────┤
│最│法 院│ 中高分院 │ 中高分院 │ │
│後├──────┼──────────┼──────────┼──────────┤
│事│案 號│ 105年度上訴字 │ 105年度上訴字 │ │
│實│ │ 第1147號 │ 第1147號 │ │
│審├──────┼──────────┼──────────┼──────────┤
│ │判 決 日 期│ 105.11.10 │ 105.11.10 │ │
├─┼──────┼──────────┼──────────┼──────────┤
│確│法 院│ 最高法院 │ 最高法院 │ │
│定├──────┼──────────┼──────────┼──────────┤
│判│案 號│ 106年度台上字 │ 106年度台上字 │ │
│決│ │ 第662號 │ 第662號 │ │
│ ├──────┼──────────┼──────────┼──────────┤
│ │判 決│ 106.02.22 │ 106.02.22 │ │
│ │確 定 日 期│ │ │ │
├─┴──────┼──────────┼──────────┼──────────┤
│是 否 為 得 易科│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
│罰 金 之 案 件│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 │彰化地檢106年度執字 │ │
│ │第1975號 │第1975號 │ │
│ │(編號9至14曾定應執 │(編號9至14曾定應執 │ │
│ │行有期徒刑15年) │行有期徒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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