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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1523號
上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伯傑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加重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52號中華民國108年6月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6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梁 堯 銘
法 官 王 鏗 普
法 官 陳 淑 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 文 明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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