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08,附民,220,2019090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220號
原 告 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魯奐毅
訴訟代理人 翁鵬倫
被 告 陳美賢

上列被告因108年度上訴字第1236號偽造文書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3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鄭 永 玉
法 官 劉 登 俊
法 官 卓 進 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廖 家 莉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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