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09,上訴,1095,20200810,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訴字第1095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鄧仁廷



選任辯護人 廖偉成律師
上列上訴人違反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8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0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唐 光 義
法 官 王 邁 揚
法 官 劉 柏 駿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郭 振 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1 日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