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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2046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鄧文淵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9 年度執聲字第888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鄧文淵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鄧文淵因詐欺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件受刑人鄧文淵因犯如附表所示詐欺數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本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各罪曾定之應執行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本院審核後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國忠
法 官 陳 葳
法 官 劉敏芳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施耀婷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
附表:受刑人鄧文淵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1 │ 2 │ 3 │
├──────┼───────────┼───────────┼───────────┤
│罪 名│詐欺 │詐欺 │詐欺 │
│ │(原聲請書附表編號1 、│(原聲請書附表編號2 至│(原聲請書附表編號7 至│
│ │16、26,共3 罪) │6 、10、14、17、18、20│9、11、15,共5罪) │
│ │ │、21、27,共12 罪) │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2月 │
│ │ │ │ │
├──────┼───────────┼───────────┼───────────┤
│犯 罪 日 期│①107.04.10 │①107.04.08 │①107.04.23 │
│ │②107.04.13 │②107.04.16 │②107.04.26 │
│ │③107.04.18 │③107.04.25 │③107.04.03 │
│ │ │④107.04.26(2次) │④107.03.30 │
│ │ │⑤107.04.02 │⑤107.04.16 │
│ │ │⑥107.04.12 │ │
│ │ │⑦107.04.17(2次) │ │
│ │ │⑧107.04.20 │ │
│ │ │⑨107.04.19 │ │
│ │ │⑩107.04.18 │ │
├──────┼───────────┼───────────┼───────────┤
│偵查(自訴)│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
│機關年度及案│毒偵字第12400號等 │毒偵字第12400號等 │毒偵字第12400號等 │
│號 │ │ │ │
├─┬────┼───────────┼───────────┼───────────┤
│最│法 院│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
│後├────┼───────────┼───────────┼───────────┤
│事│案 號│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訴字第2455號等 │
│實│ │ │ │ │
│審├────┼───────────┼───────────┼───────────┤
│ │判決日期│109.01.14 │109.01.14 │109.01.14 │
├─┼────┼───────────┼───────────┼───────────┤
│確│法 院│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
│定├────┼───────────┼───────────┼───────────┤
│判│案 號│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
│決│ │ │ │ │
│ ├────┼───────────┼───────────┼───────────┤
│ │判決確定│109.02.25 │109.02.25 │109.02.25 │
│ │日 期│ │ │ │
├─┴────┼───────────┼───────────┼───────────┤
│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罰金之案件 │ │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9 年執字第11600 號 │
└──────┴───────────────────────────────────┘
┌──────┬───────────┬───────────┬───────────┐
│編 號│ 4 │ 5 │ 6 │
├──────┼───────────┼───────────┼───────────┤
│罪 名│詐欺 │詐欺 │詐欺 │
│ │(原聲請書附表編號12、│(原聲請書附表編號24)│(原聲請書附表編號25)│
│ │13、19、22、23、28,共│ │ │
│ │6罪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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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
├──────┼───────────┼───────────┼───────────┤
│犯 罪 日 期 │①107.04.08(2次) │107.04.03 │107.04.02 │
│(施用詐術日│②107.04.20 │ │ │
│期) │③107.04.19 │ │ │
│ │④107.04.24 │ │ │
│ │⑤107.04.12 │ │ │
├──────┼───────────┼───────────┼───────────┤
│偵查(自訴)│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
│機關年度及案│毒偵字第12400號等 │毒偵字第12400號等 │毒偵字第12400號等 │
│號 │ │ │ │
├─┬────┼───────────┼───────────┼───────────┤
│最│法 院│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
│後├────┼───────────┼───────────┼───────────┤
│事│案 號│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訴字第2455號等 │
│實│ │ │ │ │
│審├────┼───────────┼───────────┼───────────┤
│ │判決日期│109.01.14 │109.01.14 │109.01.14 │
├─┼────┼───────────┼───────────┼───────────┤
│確│法 院│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
│定├────┼───────────┼───────────┼───────────┤
│判│案 號│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107年度訴字第2455號等 │
│決│ │ │ │ │
│ ├────┼───────────┼───────────┼───────────┤
│ │判決確定│109.02.25 │109.02.25 │109.02.25 │
│ │日 期│ │ │ │
├─┴────┼───────────┼───────────┼───────────┤
│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罰金之案件 │ │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9 年執字第11600 號 │
└──────┴───────────────────────────────────┘
┌──────┬───────────┬───────────┐
│編 號│ 7 │ 8 │
├──────┼───────────┼───────────┤
│罪 名│詐欺 │詐欺 │
│ │(原聲請書附表編號29)│(原聲請書附表編號30)│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
├──────┼───────────┼───────────┤
│犯 罪 日 期│107.03.24 │107.04.02 │
├──────┼───────────┼───────────┤
│偵查(自訴)│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臺中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
│機關年度及案│毒偵字第12400號等 │毒偵字第12400號等 │
│號 │ │ │
├─┬────┼───────────┼───────────┤
│最│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後├────┼───────────┼───────────┤
│事│案 號│109 年度上訴字第908 號│109 年度上訴字第908 號│
│實│ │等 │等 │
│審├────┼───────────┼───────────┤
│ │判決日期│109.06.23 │109.06.23 │
├─┼────┼───────────┼───────────┤
│確│法 院│臺中高分院 │臺中高分院 │
│定├────┼───────────┼───────────┤
│判│案 號│109 年度上訴字第908 號│109年度上訴字第908號等│
│決│ │等 │ │
│ ├────┼───────────┼───────────┤
│ │判決確定│109.07.20 │109.07.20 │
│ │日 期│ │ │
├─┴────┼───────────┼───────────┤
│是否為得易科│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
│罰金之案件 │ │ │
├──────┼───────────┴───────────┤
│備 註│1.臺中地檢109 年執字第11599 號 │
│ │2.編號7、8原確定判決定執行刑1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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