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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上易字第856號
上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賴靜綿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恐嚇危害安全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424號,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783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認第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如附件)。
二、本件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意旨略以:本件被告乙○○(下簡稱被告)不承認錯誤,犯後毫無悔意,至今仍經常騷擾告訴人丙○○(下僅稱其姓名),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判決卻僅處被告拘役40日之刑罰,量刑似屬過輕,尚難認為妥適,顯有罪刑不相當之違誤,爰依法提起上訴,請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等語。
三、駁回上訴理由:按刑之量定,屬法院自由裁量之職權行使,應審酌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事由及一切情狀,為酌量輕重之標準,並非漫無限制。
且在同一犯罪事實與情節,如別無其他加重或減輕之原因,下級審量定之刑,亦無過重或失輕之不當情形,則上級審法院對下級審法院之職權行使,原則上應予尊重。
查原審審酌被告之智識程度,已婚,育有3名子女,均已成年,其目前無業,有上課參加研習,由子女提供家用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
其不思依和平方式解決紛爭,而於深夜時分大聲喧譁以言語恐嚇丙○○,被告所為業已造成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危險,考量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罪過程,雖提出和解書,惟依被告所述及丙○○事後所陳暨提出之書面陳述內容等,實在無從認定其等確有和解真意,及被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核情量處拘役40日,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核原判決就如何量定被告宣告刑之理由,已以被告責任為基礎,並審酌刑法第57條各款規定,就刑度詳為審酌並敘明理由,既未逾越法定刑度,復未濫用自由裁量之權限,亦即合於法定刑之外部界限,亦未逾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所為量刑核無不當或違法,且無輕重失衡情形,自不得遽指為違法。
本件檢察官上訴依丙○○請求,認原判決未將被告犯後態度作為量刑參考之重要因素,指摘原判決量刑過輕,應予撤銷等語,自難為本院所採用;
此外,檢察官在本院並未提出其他不利被告之證據。
綜上,檢察官執上揭情詞提起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73條、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智炫提起公訴,檢察官陳靚蓉提起上訴,檢察官甲○○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3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梁 堯 銘
法 官 張 智 雄
法 官 王 鏗 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周 巧 屏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易字第424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女 (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彰化縣○○鎮○○里○○路0段000號
上列被告因恐嚇危害安全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278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乙○○與丙○○為鄰居,素來相處不睦。
乙○○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於民國109年10月10日凌晨0時0分至19分許,在彰化縣○○鎮○○路0段000號、160號自宅前方,接續以附表一所示加害生命、身體之言語恫嚇斯時適在緊鄰上址之162號住處內之丙○○,使丙○○心生畏懼,足生危害於安全。
二、案經丙○○訴由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報告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
以下引用之供述證據及非供述證據,檢察官、被告乙○○於本院審理中,均未爭執證據能力(參本院卷第57頁),且本院審酌各該證據均非屬違法取得之證據,復經本院於審判期日就該等證據進行調查、辯論(參本院卷第90頁至第91頁),是以依法均得作為證據使用。
貳、犯罪事實之認定
一、訊據被告固不否認於109年10月10日凌晨0時許,在彰化縣○○鎮○○路0段000號、160號自宅前方,有喧譁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恐嚇犯行,辯稱:伊只是講電話,當時喃喃自語,沒有指名道姓,是一時情緒被激發很生氣,伊每天被告訴人罵三字經,心生畏懼的人是伊云云。
二、經查:
㈠證人即告訴人丙○○於本院審理中證稱:109年10月10日凌晨我在家樓上看電視,我有聽到被告講那些話,我怕到不敢出去外面。
我家監視器光碟內容有叫我兒子作成譯文提供給警察。
被告晚上大聲叫,講那些話是針對我,被告常常在我家門口罵我,我兒子睡覺被她吵醒,所以才出聲制止等語(參本院卷第85頁至第89頁),核與證人於警詢所述:我於109年10月10日凌晨在彰化縣○○鎮○○路0段000號自宅內聽到隔壁的乙○○口中唸唸有詞朝我家門口咆哮,說要拿刀刺殺我。
我有錄影存證並作成譯文提供給警方參考等語合致(參偵查卷第15頁至第19頁)。
㈡本院依被告聲請勘驗上開時、地現場監視畫面,內容為:⒈檔案名稱:10月10號凌晨12點到16分到20分;
檔案時長:26分29秒;
檔案為一開始為黑白有聲音,連續錄音錄影,拍攝角度為畫面左邊為A宅,可拍攝到部分馬路,螢幕上
方有顯示時間。
⒉畫面內容及對話如下(詳如本判決附表二所示):
⑴檔案時間00:00:00(2020/10/10 00:00:03)(檔案一開始拍攝到一名穿著短褲之女子在A宅門口前之馬路上
,手持電話,經被告當庭確認被告稱為其本人)。
....被告:(被告每講一句話即轉頭朝向A宅方向,說完一句
後即轉回頭看向手機)肖查某…警察對你沒辦法喔…改天再試看看…我看有否對你有辦法…要叫我和解…解他去想啦…你去死好啦…肖查某…(被告右手持手機指向A宅方向)只要…明天開始我看她一次刺她一次…(被告轉回頭看向手機)
要瘋我比她還瘋…。......
⑵檔案時間00:00:54(2020/10/10 00:00:58).......我已經撥110了……我已經報備過了…明天開始…要是發生命案…她會讓我刺死…她…手再灑…我馬上剁掉她2隻手…還灑鹽米…警察等一下要來阿【起訴書附表編號1所載文字】…
⑶檔案時間00:05:38(2020/10/10 00:05:41)......被告:明天開始我就從你家門口倒整包鹽,你們就…你的
人就不要出來…我絕對拿…把你刺死…【起訴書附表編號2所載文字】…看你以後還囂張嘛…
⑷檔案時間00:06:40(2020/10/10 00:06:44)......被告:鹽米…什麼東西…我以前盆栽都弄到爛掉…還做這種事情…我剛剛…我直接跟田中分局說…明天開始,只要她出來…踏出門,我馬上把她刺死…我有跟田中分局報備過…不然這樣不行…為什麼她要一直惹...【起訴書附表編號3所載文字】......她要這樣瘋…明天開始,看到…我就一下把她刺死…腳剁…手一下就剁掉…【起訴書附表編號4所載文字】…
⑸檔案時間00:11:10(2020/10/10 00:11:14)......被告:我已經生氣了…讓我抓狂了…我跟你說,我已經生氣了,以後…明天以後我看到她,我就一刀刺死她…【起訴書附表編號5所載文字】...
⑹檔案時間00:15:12(2020/10/10 00:15:15)......被告:我只要…我就是說…我很少過去…我只要從明天開始,我有跟你們說過,這裡以後發生命案,就是我刺死她,
她要是死就是我刺死的…【起訴書附表編號6所載文字】....
⑺檔案時間00:17:19(2020/10/10 00:17:20)......(A宅鋁門打開,有一男子出聲,下稱A男)
A男:吵完了 沒,是都不用睡喔…
被告:再跟我說一句…我就在這裡…就將你老母刺死…【起訴書附表編號7前段所載文字】....
被告:你…我跟你說…明天我要是看到你老母…我絕對把她刺死【起訴書附表編號7後段所載文字】......
⑻檔案時間00:18:18(2020/10/10 00:18:21)......被告:…你出來…你給我出來…我要把你刺死…【起訴書附表編號8所載文字】
⑼檔案時間00:18:42(2020/10/10 00:18:46)......(檔案畫面顏色改變為黑白,仍有聲音,聲音部分為接
續)…被告:肖查某…(有一男子聲音,但不確定是否為 A男)某男:別吵…
⑽檔案時間00:20:17(2020/10/10 00:20:21)......(有一男子聲音,但不確定是否為A男)
某男:都不用睡喔,小聲點…
⒊畫面中被告說話聲音大聲且語氣較為急促,員警到達時與員警對話更可以比對出被告說話音量高。勘驗過程畫面由
黑白變成彩色,再由彩色變成黑白。
⒋由勘驗內容可以看出確實有起訴書附表所記載恐嚇言語欄中的言語。
上情,有本院勘驗筆錄在卷可稽(參本院卷第73頁至第85頁)。
㈢觀諸上開現場監視畫面所示,當日係夜晚時分,被告在現場確實有陳述如本判決附表一(即起訴書附表)所示言語;
再依到場員警與被告之對話音量,與現場過程中有男子不堪其擾而出聲制止被告行為各節,可以判斷出被告上開時、地說話音量大,可為室內之人輕易聽聞,顯非屬喃喃自語之情狀;
且可以特定被告傳達上開言語之對象為證人等情。
再參酌上開勘驗內容,核與證人所證情節吻合,足認證人所證堪信為真;益證被告所辯事實不符,不足採信。
㈣此外並有現場監視畫面擷取照片、告訴人所提現場監視畫面譯文、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內安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監視畫面錄影檔案光碟(附於卷末存放袋,檔案名稱為「10月10號凌晨12點到26分」)等件,在卷可佐(參偵查卷第23頁至第31頁、第33頁、第35頁)。
㈤審度被告上開言詞,其不滿情緒已溢言表,顯係對於受告知人為加害生命、身體之惡害通知,而非單純吵架、喃喃自語之用語,該等用語已有將會加害受告知人生命、身體之傳達。
是以依被告上開言行之內容觀之,確有表明加害證人生命、身體之事,而此等言行客觀上已足造成一般人之恐懼,堪認已生危害於安全。
三、綜上所述,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如犯罪事實欄一所載之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另按當事人聲請調查之證
據,法院認為不必要者,得以裁定駁回之,刑事訴訟法第163條之2第1項定有明文。
被告聲請勘驗除上開業已於審理期日勘驗之現場監視畫面外,並聲請一併勘驗其手機所儲存該期間告訴人辱罵伊而非當日之畫面,惟此部分既非上開時、地相關畫面,核與本案被告有無於犯罪事實欄所載時、地恐嚇告訴人並無任何關連,此部分之調查,不影響本案之認定。
本案事證已明,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本院認上開聲請調查之事項與待證事實無重要關係,依刑事訴訟法第163條之2第2項第2款規定駁回此項調查證據之聲請,附此敘明。
參、論罪科刑
一、按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最高法院52年臺上字第751號判決意旨參照)。
又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其構成要件,於行為人之主觀意圖上,只要行為人對於惡害之內容具有認識,並有恐嚇行為之實施,即得謂有恐嚇之故意,至行為人對於惡害實際發生之可能性,有無實現惡害之意思及其最終之目的或動機何在,均不在所問。
則本件被告以犯罪事實欄一所示之語言傳述與行為表達,衡諸一般經驗法則,實已足認被告對其所為上開言行之表達內容具有一定之惡害認識,而可認被告係出於恐嚇之犯意為上開行為,且足使告訴人心生畏怖。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又按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時地實施,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一罪。
準此,被告如犯罪事實欄一所示先後在現場以如附表一所示言語之方式為惡害之通知,其各於時空密接所實施,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較為合理,故應僅論以一接續行為即足。
二、爰審酌被告自陳:員林家商畢業之智識程度,已婚,育有3名子女,均已成年,其目前無業,有上課參加研習,由子女提供家用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
其不思依和平方式解決紛爭,而於深夜時分大聲喧譁以言語恐嚇告訴人,被告所為業已造成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之危險,考量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罪過程,雖提出和解書,惟依被告所述及告訴人事後所陳與告訴人提出之書面陳述內容,實在無從認定其等確有和解真意(參本院卷第27頁、第39頁、第61頁),及被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核情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0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智炫提起公訴,檢察官林佳裕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呂美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鍾宜津
附錄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詳細言語內容參本判決附表二):
編號 時間 言語內容 備註 1 000106(指當日凌晨0時1分6秒許,下同) …不要緊,我已經報110了,…我已經報備過,明天開始,如果發生命案,他給我刺死…手再灑,我就剁他的2隻手,再灑鹽米…警察等下就來了…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第三段 2 000541 ....明天開始我就從你家門口倒整包鹽,....你的人就不要出來....我絕對拿…把你刺死…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第七段 3 000704 鹽米…什麼東西…我以前盆栽都弄到爛掉……我直接跟田中分局說…明天開始,只要她出來…踏出門,我馬上把她刺死…我有跟田中分局報備過…不然這樣不行…為什麼她要一直惹...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第八段 4 000759 …明天開始,看到…我就一下把她刺死…腳剁…手一下就剁掉……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第八段 5 001125 …我跟你說,我已經生氣了,以後…明天以後我看到她,我就一刀刺死她. ....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第十段 6 001525 ....這裡以後發生命案,就是我刺死她,她要是死就是我刺死的…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 第十一段 7 001750 ...再跟我說一句…我就在這裡…就將你老母刺死… …明天我要是看到你老母…我絕對把她刺死......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 第十四段 8 001955 ……你給我出來…我要把你刺死… 參本判決附表二勘驗內容 第十五段
附表二(勘驗筆錄,參本院卷第73頁至第85頁,下列【】段落編號標示為本判決加註):
編號 內容 一 一、檔案名稱:10月10號凌晨12點到16分到20分 檔案時長:26分29秒 檔案為一開始為黑白有聲音,連續錄音錄影,拍攝角度為畫面左邊為A宅,可拍攝到部分馬路,螢幕上方有顯示時間。
二、畫面內容及對話如下: 【第一段】 檔案時間00:00:00(2020/10/10 00:00:03) (檔案一開始拍攝到一名穿著短褲之女子在A宅門口前之馬路上 ,手持電話,經被告當庭確認被告稱為其本人) 被告:(被告每講一句話即轉頭朝向A宅方向,說完一句後即轉 回頭看向手機)肖查某…警察對你沒辦法喔…改天再試看看…我 看有否對你有辦法…要叫我和解…解他去想啦…你去死好啦…肖 查某…(被告右手持手機指向A宅方向)只要…明天開始我看她 一次刺她一次…(被告轉回頭看向手機)要瘋我比她還瘋… 【第二段】 檔案時間00:00:34(2020/10/10 00:00:38) (被告以左手持手機,將手機貼近左耳,應為與他人通電話。
後被告有向A宅方向退後一些距離) 【第三段】 檔案時間00:00:54(2020/10/10 00:00:58) 被告:喂…這邊還在瘋…沒關係,我已經撥110了…我已經報警 了…我已經報備過了…明天開始…要是發生命案…她會讓我刺死 …她…手再灑…我馬上剁掉她2隻手…還灑鹽米…警察等一下要 來阿【起訴書附表編號1所載文字】…我說…要瘋…我說你如果 要瘋…從明天開始,我看她一次我就刺她一次…她手要灑,我剁 她一隻手…我馬上把她刺死…讓她都不用灑…本來就是她…上次 警察就跟她說過了…她承認…結果呢…還灑…要瘋嘛…明天開始 我就刺她…馬上刺死她…不要…不對…法官這次判完…我就跟法 官說…她這樣子瘋我忍耐不住…把她抓去…把她抓去關…我跟法 官(聽不清楚)…這樣講…因為再一次…還要再一次…法官會判 …等一下來阿…好…好…恩…(被告將手機置放在胸前,低頭觀 看)明天開始我看你一次就刺你一次…(被告轉頭朝向A宅方向 )我就看你有沒有手可以灑… 【第四段】 檔案時間00:02:11(2020/10/10 00:02:16) 被告:(被告轉頭朝向A宅方向)刺給她死…看你有沒有手可以 灑…馬上跟我說…(被告轉回頭朝向前方)要瘋…要瘋我比你還 瘋…如果比我還瘋…我比你還瘋…瘋到沒一處好…去死…瘋到連 自己的老公…自己的兒子管不住…不要臉…還敢跟來找別人的老 公跟兒子說…還要傳一次喔…我已經讓你抓去關…愛惹喔…哼… 要我和解喔…讓我打回去打到死我再跟你和解… 【第五段】 檔案時間00:04:08(2020/10/10 00:04:11) 被告:三姑喔… (被告右手持手機,雙手環抱在腰間) 【第六段】 檔案時間00:04:36(2020/10/10 00:04:40) 被告:(被告側身朝向A宅方向)再灑我一次…我就將你家都燒 掉…(被告轉回身,稍微朝A宅方向後退 )要燒…我比你聰明… 我看你有沒有辦法住…死沒有(聽不清楚)… 【第七段】 檔案時間00:05:38(2020/10/10 00:05:41) (被告右手持手機,並將右手背在側腰間後,臉轉向A宅方向) 被告:明天開始我就從你家門口倒整包鹽,你們就…你的人就不 要出來…我絕對拿…把你刺死…【起訴書附表編號2所載文字】 …看你以後還囂張嘛… 【第八段】 檔案時間00:06:40(2020/10/10 00:06:44) (2名員警到場,被告向員警說話) 被告:我忍受他們不了了,從明天開始…我一看到她我就要拿刀 戳死她… 員警:不能這樣子… 被告:你來看…不能這樣子…我有跟田中分局報備完了…也有跟 110報備完了…你看… (被告帶領員警過去所指地點,並蹲下且以手機照明該處) 被告:這樣什麼意思,你跟我說… (員警蹲下查看,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鹽米…什麼東西…我以前盆栽都弄到爛掉…還做這種事情 …我剛剛…我直接跟田中分局說…明天開始,只要她出來…踏出 門,我馬上把她刺死…我有跟田中分局報備過…不然這樣不行… 【起訴書附表編號3所載文字】 員警:沒有報備這種事情… 被告:沒有報備這種事情…為什麼她要一直惹…【起訴書附表編 號3所載文字】 員警:不要理她… 被告:不要理她…在裡面…她剛好在客廳…她現在在客廳沒有在 睡覺…兩夫妻都在那… 員警:好…我跟她講… 被告:…不知道有沒有死在那…我有去找過她老公…惹喔… ( 聽不清楚) 員警:說這個…(聽不清楚) 被告:對…你看灑到…到處都是…(聽不懂)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對…反正就是…我有掃掉了… 員警:你有掃掉了…(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真的是肖查某…瘋到沒有一處好…你看…你們組長上回跟 她講那有什麼用… 員警:沒關係啦…你…(聽不清楚)…我會跟她講… 被告:她要這樣瘋…明天開始,看到…我就一下把她刺死…腳剁 …手一下就剁掉…【起訴書附表編號4所載文字】…她惹我瘋了 …好阿…不要緊… 員警:…好…你先回去休息喔…我會跟她說 被告:我在用…做我的事情…我要…我在掃地…叫他不要讓我看 到…這是她家嗎…上次她跟你們組長說灑過鹽…我就在她家外面 …灑到噴到那邊…這樣不會太誇張…太誇張… 【第九段】 檔案時間00:08:17(2020/10/10 00:08:21) (檔案畫面顏色改變為彩色,仍為有聲音,聲音部分為接續錄音 ) 被告:我…這事情啦…要…事情…(聽不清楚)…他在裡面現在 在聽啦,兩夫妻都睡在客廳…我跟你說好了…瘋到不敢睡樓上啦 …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不是…我不是這樣…我真的…我…真的…我…你不要這樣 一而再再而三的惹人家…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你們所長上次跟她說…如果沒辦法我再來…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沒有那個不小心的…不小心的沒有人灑到人家這邊來啦… 你有在嗎…你家…我不小心我會灑到…離這麼遠…站在你家門口 …你家門口有嘛…有,不小心灑到這棟來… 員警:我知道啦…我再跟他講啦…好不好… 被告:瘋也沒有瘋成這樣… 員警:不好意思…(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你媽媽遇到這種事情你會怎樣處理…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我跟你說…法官現在判…我跟你說…我要堅持叫法官把她 抓去關…我要跟…法官跟我說…不要…我受不了…下次全部的… 不然…她如果…法官如果這樣子…他要叫我跟她和解,沒關係… 她讓我打到我上次受傷那樣…讓我打…打到我上次受傷那樣…我 再跟她和解…不然她也別想啦…吃人吃透透…一個惹全村庄…連 里長的姑婆她也惹…每個都惹…人家不會生氣嗎…小聲…肖到那 種樣子難道不會生氣…如果換做你媽媽或是你的誰…瘋到這樣… 你難道不會生氣…那…她的老公跟2個兒子寵她寵成這樣…也來 找我老公…上次來找我老公…跟我老公說跟小孩說…叫他們不要 給我錢…林北…甘他屁事…我孩子說甘你家屁事…人家是不要跟 她說的很難聽,人家有水準…人家沒有計較…不要臉…跟我先生 說要他不要給我錢…他是我老公的…我老公的…小三喔…憑什麼 來跟我先生說叫他不要給我錢…你跟我說就好阿…警察先生…我 問你…這樣是不是瘋到有徹底…瘋到沒有一處好…你們跟她說有 用嗎…那是不是要強制抓去關…所有人聽到這都說那種要強制抓 去關… 員警:法官審理…要不要…(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你看…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我要去隔壁打掃乾淨… 員警:你先掃… 被告:改天…被關也是多說的…真的很討厭…她現在在客廳啦… 員警:好啦…我們再跟她講…好不好… 被告:瘋到沒有一處好…瘋子…人家不會生氣… 員警:你說…你說她的那個米都灑到你家… 被告:灑鹽…對…你要灑灑你家門口就好了阿…(被告揮舞掃帚 ) 員警:好好… 被告:你幹嘛灑別人家這…對嘛…我說的是不是…我跟你說…他 以後走路如果走超過白線過來,我絕對刺她…一刀把她刺死… 【第十段】 檔案時間00:11:10(2020/10/10 00:11:14) 被告:我已經生氣了…讓我抓狂了…我跟你說,我已經生氣了, 以後…明天以後我看到她,我就一刀刺死她…【起訴書附表編號 5所載文字】你家的勒…我一定一刀刺死她…我已經…有跟你們 田中分局那個巡佐…年輕的巡佐…80幾年次的說完了…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對…一個巡官…上次我找巡邏箱…去找你們…所長那一個 … 員警:巡官喔… 被告:嘿…巡官…那個年輕巡官…好像住在…還是哪裡我忘記了 …我沒有在記…我被那個瘋子亂到我也變瘋了…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ㄟ…你們所長跟她說…他說不會阿…為什麼瘋的這麼徹底 …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她再灑…你再跟她說… 被告:沒看到這樣一直麻煩你們,我也很厭倦,你瞭解嗎… 員警:不會啦,我們過來…(聽不清楚)… 被告:我覺得在浪費公幣,你知道嗎 員警:不會啦… 被告:不會… 員警:我們在過來是應該… 被告:…難道不會生氣… 員警:不然就是我們幫你看…(聽不清楚) 被告:對,你們每天從這邊過,停一下,看…你們2個小時不是 巡邏一次嗎…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聽不清楚)…你巡邏一次…她沒有在怕你啦…她只有 怕賠錢而已啦…我一次就要讓她賠個徹底…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去到法官…法官讓她賠個徹底…還要讓她抓去關…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都不用講話…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聽不清楚)…我已經跟你們巡官說過了…有這個樣子 的人嗎…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我們二個來看一下啦…好不好 …你先掃一掃… (被告掃地) 被告:我不是要…我不是要麻煩你們… 員警:不會啦不會啦… 被告:真的…碰到這種…這種人,你自己的媽媽…你自己的姐姐 碰到這種事情…碰到這種瘋子,你看,有藥醫嗎… 員警:好啦,你趕快掃一掃,好啦…(聽不清楚) 被告:瘋到沒一處好…怎麼不去死一死…你看…兩夫妻都在客廳 睡覺…不敢出聲啦…(被告揮舞掃帚指向A宅)…沒聲音…那種 先生養那種老婆這樣對嗎…不要臉…我先生被他們氣到不要在從 他們那邊過…還來找人家的老公說話…真的有那麼不要臉的嗎… 找人家老公…要人家老公不要給人家錢…她是什麼東西…還跟我 兒子講…我兒子會聽她的…沒水準…我跟你講…你跟她講…你現 在跟她說…我明天開始…她只要再灑一次,我就…真的倒整包鹽 倒在她家門口喔…厚,我跟你講,你跟她講喔,倒在她家門口, 她就不要出門,她要出門,我就在這給她刺下去,她已經激我生 氣了…我已經真的很生氣了…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我們會跟她說…她如果… 被告:上次你們所長時…我就已經很生氣了…她難道沒有幾十次 了…(有說話,但聽不清楚)…不要臉…人家在做…人在做天在 看…她說她有修佛耶…神佛都有在看…她就是怕神佛責備她才會 灑這個啦…這樣你知道嗎…上次跟你們所長說…噴過來頂多噴到 這邊…後就在這…會噴到這邊嗎…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這是故意的還是什麼…還是…(聽不清楚)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你先掃… 被告:(有說話,但聽不清楚)…換做你你難道不會生氣… 【第十一段】 檔案時間00:15:12(2020/10/10 00:15:15) 被告:我只要…我就是說…我很少過去…我只要從明天開始,我 有跟你們說過,這裡以後發生命案,就是我刺死她,她要是死就 是我刺死的…【起訴書附表編號6所載文字】…我跟你們報備就 是這樣,她有一天…早晚…她要是出一次,我一定把她刺死…連 看到她我就馬上刺她,不要超過…不要從…她故意的喔…現在垃 圾…5點垃圾就不能丟那邊喔,她都故意在挑釁喔,就走過我家 門口,走過去那邊在走過來,這樣不是故意挑釁嗎… 員警:沒有啦,這是馬路…大家… 被告:好阿,沒關係阿,她不要經過我家,真的…我看到我就要 刺死她…她要惹我生氣…不要在我家門口看到她…因為我不喜歡 …我走我都會繞過很遠…因為…(聽不清楚)…這難道是她家的 …對不對,我不會直接走到門口這樣過… 【第十二段】 檔案時間00:15:54(2020/10/10 00:15:57)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被告:我走都會走超過白線…走過那邊… 員警:你也可以可以這樣走啊… 被告:我不要…我不喜歡…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 被告:因為…她瘋了,我不想跟她這樣,可是她把我激成這樣子 ,我跟你講(被告揮舞手中的掃帚,指向A宅)…我會跟法官講 …(被告開始掃地)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 被告:不是…我跟你說過…明天開始我絕對…絕對對她家…我每 天都要去買一包鹽…來她家倒(被告揮舞手中的掃帚,指向A宅 )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 被告:我絕對去買一包鹽(被告揮舞手中的掃帚,指向A宅方向 )…來她家倒一倒…讓她們這邊每項都死光光…(被告並將身體 轉向A宅方向) 員警:沒有…(有說話…聽不清楚) 被告:我已經跟你們講了)…不用…不需要了…(被告掃地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 被告:讓我惹生氣了…我只要…我只要一刀讓她死(被告揮舞手 中的掃帚,指向A宅)…她什麼都不會做阿…她已經死了…嘴巴 不會再罵人了…(被告掃地)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 被告:不用…不用…我已經跟你說過了…不用…她逼我逼的真的 太過份了… 員警:我會跟她講… 被告:欺人太甚了…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我會跟她說… 被告:說就沒有用阿…你們組長上上禮拜就跟他說了…結果今天 又倒…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以這裡為界… 被告:我家…這牆壁都我家的喔…她都把我清掉…我以後沒給她 那個…她才…她欠打耶… 【第十三段】 檔案時間00:17:12(2020/10/10 00:17:15)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沒關係啦… 被告:我以後就開始…跟她… 員警:(有說話…聽不清楚) 被告:你…你跟她說…我跟你說…我說詳細的給你聽…我絕對要 給她倒下去…(聽不清楚) 【第十四段】 檔案時間00:17:19(2020/10/10 00:17:20) (A宅鋁門打開,有一男子出聲,下稱A男) A男:吵完了沒,是都不用睡喔… 被告:(轉身朝向A男)你媽做什麼事情… 員警:(上前拉住被告左手臂)好啦好啦… 被告:你在吵小啥…你老母做什麼…(揮舞手中的掃帚,指向A 男) 員警:(朝向A男)你先進去… (A男關上A宅鋁門) 員警:(朝向被告)好啦好啦… 被告:讓人生氣還在說殺小…你女兒也管老母管不住… 員警:(上前勸被告)好了好了… 被告:毋成囝(台語)… 員警:好啦好啦…去休息啦… 被告:做殺小事情…看你老母做殺小… 員警:好啦好啦…好啦好啦…回去休息啦… 被告:再跟我說一句…我就在這裡…就將你老母刺死…【起訴書 附表編號7前段所載文字】 員警:你不要理他啦… 被告:幹勒…要人家譙…(聽不清楚)…肥料…毋成囝…生到… 毋成老母生那種毋成囝… 員警:好啦…鄰居要休息啦… 被告:不用睡啦…睡你老母啦… 員警:講話小聲一點…這邊隔壁還有鄰居…人家在睡覺了…趕快 掃一掃… 被告:毋成查某… 員警:好啦… 被告:幹啦…幹你去死啦… 員警:好啦…沒有啦…好啦…趕快掃一掃… 被告:你…我跟你說…明天我要是看到你老母…我絕對把她刺死 【起訴書附表編號7後段所載文字】 員警:好啦好啦… (被告跟員警向畫面上方走去) 【第十五段】 檔案時間00:18:18(2020/10/10 00:18:21) (此時有一女子聲音,但聽不清楚,下稱A女) 被告:看到你那個大兒子也一樣…可惜讀…退伍… A女:(有說話但聽不清楚)…幹… 被告:…你出來…你給我出來…我要把你刺死…【起訴書附表編 號8所載文字】 (被告朝A宅方向走去) 員警:好了啦… 被告:肖查某… 員警:好了啦… 被告:要人家罵… 員警:進去啦…好啦… 被告:(有說話,但聽不清楚)…為何惹人…我絕對要讓你關到 死… 員警:好啦好啦… 被告:隨便你去關…明天開始你要是讓我看到,我要刺死你…讓 你嘴巴的都不能講話… 員警:好啦… 【第十六段】 檔案時間00:18:42(2020/10/10 00:18:46) (檔案畫面顏色改變為黑白,仍為有聲音,聲音部分為接續) (有一女子聲音,但不確定是否為A女) 某女:(有說話但聽不清楚)…幹你娘…(聽不清楚) 被告:什麼看到鬼…做什麼事情… 員警:好啦… 被告:你們所長上次跟她說…哪裡有做…在哪做… 員警:好啦… 被告:肖查某… (有一男子聲音,但不確定是否為A男) 某男:別吵… 員警:好啦…沒有啦… (畫面可見被告朝A宅走去) 被告:要對我怎樣… 員警:好啦…小姐…不要過去… 被告:你給我出來… 員警:好啦好啦…走了啦… (員警阻擋被告向A宅走去) 被告:不用…你給我出來…毋成尪…毋成某…變…毋成囝 … 員警:好啦好啦… 被告:幹… (員警偕同被告往畫面上方走去,消失在畫面上方) 員警:你家裡有人在嗎? 被告:有…我兒子…小兒子在… 員警:好…先去休息了啦…喔…你兒子… 被告:他…(有說話但聽不清楚)…對…(聽不清楚) 員警:好啦好啦…趕快進去…好啦好啦… 被告:她當作她…裝一個攝影機這樣對嗎… 員警:好啦…不要出去…好啦… 被告:裝殺小…沒有水準的人… 員警:好啦…不要理他啦…進去啦… (被告有繼續說話,但聽不清楚)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第十七段】 檔案時間00:19:49(2020/10/10 00:19:53) 被告:你明天早上出來,我就馬上刺你刺到死… 員警:好啦… 被告:你就不要出門… (員警及被告走入屋內) (被告有繼續說話,但聽不清楚)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員警:冷靜一下厚…不要這麼激動… (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第十八段】 檔案時間00:20:17(2020/10/10 00:20:21) (被告有繼續說話,但聽不清楚) (員警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有一男子聲音,但不確定是否為A男) 某男:都不用睡喔,小聲點… (員警及被告均有說話,但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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