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10,聲,1487,20210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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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1487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建宏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南投分監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犯詐欺等案件,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0年度執聲字第69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理 由受刑人甲○○因詐欺等案件,先後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

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110年5月4日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附卷足稽。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其中附表編號1至3、5均為加重詐欺罪、附表編號4為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僅其中一罪與他罪犯罪罪質不同;

所犯時間約1個月之內、刑罰邊際效應、受刑人復歸社會可能性及曾經定過應執行刑比例等因素,就所宣告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3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清 鈞
法 官 郭 瑞 祥
法 官 簡 婉 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林 書 慶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3 日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7年4月2日 107年4月2日 偵查(自訴)機 關年度案號 南投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657號 南投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65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8年上訴字第1499號 108年上訴字第1499號 判決日期 108年10月23日 108年10月23日 確定判決 法院 中高法院 中高法院 案號 108年上訴字第1499號 108年上訴字第149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8年11月16日 108年11月16日 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備 註 南投地檢109度執緝字第225號 (編號1至3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10月) 南投地檢109度執緝字第225號 (編號1至3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10月)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3 4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財 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5月 犯罪日期 107年4月1日至2日 107年3月2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南投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193號 南投地檢108年度少連偵字第28號、108年度偵字第109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南投地院 南投地院 案號 108年審訴第500號 109年訴字第162號 判決日期 109年1月8日 109年11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院 南投地院 南投地院 案號 108年審訴第500號 109年訴字第16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2月11日 109年12月23日 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是 備註 南投地檢109度執緝字第226號 (編號1至3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10月) 南投地檢110度執字第254號 附表:受刑人甲○○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5 罪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7年4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南投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65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09年上更一字第311號 判決日期 110年2月2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中高法院 案號 109年上更一字第31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4月1日 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備註 南投地檢110度執字第7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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