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11,聲,390,202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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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390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謝易展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1年度執聲字第8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詐欺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

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民國111年1月12日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足稽,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

故若受刑人就其所犯數罪所處之各刑,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而欲一同併合處罰時,應由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檢察官不得自行依職權逕向法院聲請,以維受刑人之權益。

三、經查:㈠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等數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及其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編號1至5所示之罪均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編號6至19所示之罪則均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

茲檢察官依受刑人甲○○之請求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有卷附受刑人111年1月12日「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

復依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大法庭裁定意旨:「定應執行刑,不僅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響,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裁定前,允宜予受刑人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意見之機會,程序保障更加周全。」

本院函知受刑人於文到後5日內陳述意見,受刑人於111年1月24日親自收受本院函文後,於同年月25日具狀表示無意見,有本院111年1月21日111中分高刑竟111聲390字第00856號刑事庭函(稿)、送達證書、本院陳述意見調查表各1份在卷(見本院卷第137至142頁)可稽。

㈡另附表編號1至2之罪,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並於108年12月13日確定在案;

附表編號3至5所示之罪,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8年度訴字第1748號、第1792號、108年度易字第2695號、108年度金訴字第130號判決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嗣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經本院以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第2675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674號、109年度上易字第1311號判決撤銷,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並於110年1月26日確定在案;

附表編號6至19所示之罪,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8年度訴字第1748號、第1792號、108年度易字第2695號、108年度金訴字第130號判決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嗣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經本院以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第2675號、109年度上訴字第2674號、109年度上易字第1311號判決撤銷,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並經最高法院以110年度台上字第4826號、4827號、4828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則附表編號1至2、3至5、6至19原裁判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之基礎,將因本院重新裁定而使原定應執行刑當然失效。

惟考量法律性內部界限之拘束,更不得重於原裁判原定之應執行刑,使受刑人陷於更不利之結果,並衡酌受刑人人格、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編號1至2均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罪質相同;

編號3至19均為財產上犯罪、罪質相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按編號6、7連續於105年11月2日;

編號4至5、8至18則均集中於106年10至12月間),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考量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而為整體評價後,爰定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7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紀 文 勝
法 官 紀 佳 良
法 官 賴 妙 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
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 林 玉 惠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7 日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2月 犯罪日期 106.11.23 107.02.05 17時17分許為警採集尿液時起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 106.07.26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毒偵字第498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2656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98號等 最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7年度中簡字 第832號 108年度中簡字 第1883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判決日期 107.05.07 108.09.25 110.01.26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7年度中簡字 第832號 108年度中簡字 第1883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確定判決日期 107.05.28 108.10.21 110.01.26 得易科、易服社勞否之案件 得易科 得社勞 得易科 得社勞 得易科 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8969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5292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6148號 1.編號1至2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月 2.編號3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 3.編號6至19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8月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6.12.04 106.10.12 106.11.13 105.11.02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98號等 最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判決日期 110.01.26 110.01.26 110.01.26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確定判決日期 110.01.26 110.01.26 110.08.11 得易科、易服社勞否之案件 得易科 得社勞 得易科 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6148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6148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1.編號1至2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月 2.編號3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 3.編號6至19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8月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5.11.02 106.11.03 106.11.0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98號等 最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判決日期 110.01.26 110.01.26 110.01.26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確定判決日期 110.08.11 110.08.11 110.08.11 得易科、易服社勞否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1.編號1至2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 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月 2.編號3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 3.編號6至19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8月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6.11.08 106.11.08 106.11.0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98號等 最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判決日期 110.01.26 110.01.26 110.01.26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確定判決日期 110.08.11 110.08.11 110.08.11 得易科、易服社勞否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1.編號1至2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月 2.編號3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 3.編號6至19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8月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06.11.08 106.11.08 106.12.01 106.12.04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98號等 最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判決日期 110.01.26 110.01.26 110.01.26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確定判決日期 110.08.11 110.08.11 110.08.11 得易科、易服社勞否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1.編號1至2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月 2.編號3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 3.編號6至19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8月 編號 16 17 18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6.12.13 106.12.13 106.12.22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臺中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98號等 最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判決日期 110.01.26 110.01.26 110.01.26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確定判決日期 110.08.11 110.08.11 110.08.11 得易科、易服社勞否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1.編號1至2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月 2.編號3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 3.編號6至19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8月 編號 19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7.01.1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 少連偵字第98號等 最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665號等 判決日期 110.01.26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 第4826號等 確定判決日期 110.08.11 得易科、易服社勞否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880號 1.編號1至2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177號裁定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月 2.編號3至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 號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月 3.編號6至19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金上訴字第2665等判決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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