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上訴字第2973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賴炳金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選任辯護人 余嘉勳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動物保護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8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國 忠
法 官 陳 葳
法 官 高 文 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施 耀 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8 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