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12,聲,1279,2023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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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279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謝昆霖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詐欺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2年度執聲字第5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謝昆霖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謝昆霖因詐欺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而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按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為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性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以使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最高法院100年度台抗字第440號裁定意旨參照)。

又酌定執行刑,審酌各罪間關係時,宜綜合考量數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各罪間之獨立程度較高者,宜酌定較高之執行刑,但仍宜注意維持輕重罪間刑罰體系之平衡。

行為人所犯數罪係侵害不可替代性或不可回復性之個人法益者,宜酌定較高之執行刑。

民國107年8月7日司法院院台廳刑一字第1070021860號函訂定並自即日生效之「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第24、25點規定可供參考。

三、經查,受刑人謝昆霖所犯如附表所示加重詐欺等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

而附表編號1至11所示11罪曾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10年度訴字第746號等判決判處罪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受刑人僅就量刑部分提起上訴,經本院以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號等判決就附表編號9、11之量刑部分撤銷改判,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1至8、10);

再上訴後,經最高法院以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茲據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且受刑人經本院函詢對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意見,給予陳述意見機會,該函文於112年6月30日送達受刑人住所地即彰化縣○○鎮○○巷00○0號,因未獲會晤本人,由謝錫堯(受僱人)代為收受而合法送達,惟受刑人並未具狀表示任何意見,有本院函文、送達證書及訴狀查詢表在卷可參(本院卷第93-97頁)。

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11罪,均係參與同一詐欺集團,擔任載送車手提領、交付詐欺犯罪贓款之司機角色,犯罪時間密接(分別於110年6月12、21、22、24日所犯),犯罪手段、態樣相同、相類,責任非難重複程度較高,所侵害者同為財產法益,並非侵害不可代替或不可回復性之個人法益(參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第24、25點),以及被害人受害總額;

且參諸附表所示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及前揭所述之比例原則、責罰相當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性界限等情,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 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宏 卿
法 官 楊 陵 萍
法 官 林 美 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趙 郁 涵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附表:受刑人謝昆霖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6月12日 110年6月12日 110年6月12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判決 日期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1日 112年5月11日 112年5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編 號 4 5 6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6月12日 110年6月24日 110年6月24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判決 日期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1日 112年5月11日 112年5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編 號 7 8 9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 犯 罪 日 期 110年6月21日 110年6月22日 110年6月22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判決 日期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1日 112年5月11日 112年5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編 號 10 11 本欄空白 罪 名 加重詐欺 加重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 犯 罪 日 期 110年6月22日 110年6月22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彰化地檢110年度偵字第861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525、0000-0000號 判決 日期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112年1月17日(聲請書誤載111年7月21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209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5月11日 112年5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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