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12,附民,411,20240125,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411號

原 告 孫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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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告 曹榮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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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民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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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鈞順
上列被告等人因112年度金上訴字第2494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原告對蔡定翰、楊棨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業已撤回,附此說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紀 文 勝
法 官 紀 佳 良
法 官 賴 妙 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 湘 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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