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13,抗,148,2024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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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抗字第148號
抗 告 人
即受刑人 吳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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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裁定(113年度聲字第69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抗告人即受刑人吳奇龍(下稱抗告人)抗告意旨略以:請考量生命有限、刑罰對抗告人造成的痛苦程度、責任遞減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給予抗告人較優減輕刑期,以早日回歸社會重新做人云云。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

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53條定有明文。

法院就應併合處罰之數個有期徒刑宣告定其應執行刑時,若未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外部性界限,亦無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內部性界限時,核屬法院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尚不得任意指為違法或不當。

三、經查: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加重詐欺取財等12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在案,檢察官向原審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原審法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並審酌抗告人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各罪彼此間之關聯性、空間、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數罪所反應之人格特性與傾向、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外部界限、內部界限及抗告人意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係在其所犯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最長刑期(有期徒刑1年4月)以上,且未逾各罪所處之刑之總和(有期徒刑14年6月),從形式上觀察,並未逾越法律外部性界限及定執行刑之恤刑目的,亦無違反或逾越法秩序理念之法律性內部界限之情形,核屬法院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自無違法或不當可言。

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所定之刑期過重,請求重新定其應執行刑云云,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 意 聰
法 官 蘇 品 樺
法 官 林 清 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林 巧 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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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吳奇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7月19日 110年8月3日 110年8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561、2987、3844、4528、4904、5701、5735、5748、5770、6282、6628、6991、7120、7404、7426號,111年度偵緝字第182、284、28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7月20日 112年7月20日 112年7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苗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083號 編號1-11暫先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刑期112年10月11日至114年2月10日) ==========強制換頁==========
受刑人吳奇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10年8月18日至110年9月11日 110年8月13日至110年8月14日 110年8月21日至110年8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561、2987、3844、4528、4904、5701、5735、5748、5770、6282、6628、6991、7120、7404、7426號,111年度偵緝字第182、284、28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7月20日 112年7月20日 112年7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苗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083號 編號1-11暫先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刑期112年10月11日至114年2月10日) ==========強制換頁==========
受刑人吳奇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10年8月13日 110年8月23日 110年8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561、2987、3844、4528、4904、5701、5735、5748、5770、6282、6628、6991、7120、7404、7426號,111年度偵緝字第182、284、28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7月20日 112年7月20日 112年7月2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苗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083號 編號1-11暫先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刑期112年10月11日至114年2月10日) ==========強制換頁==========
受刑人吳奇龍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10年8月25日 110年8月18日至110年8月19日 110年9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苗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561、2987、3844、4528、4904、5701、5735、5748、5770、6282、6628、6991、7120、7404、7426號,111年度偵緝字第182、284、285號 苗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7202、9164、105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2年度訴字第174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30日 112年3月30日 112年10月2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1年度訴字第488號 112年度訴字第17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7月20日 112年7月20日 112年11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苗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083號 苗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82號 (刑期114年2月11日至115年3月10日) 編號1-11暫先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刑期112年10月11日至1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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