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TCHM,113,聲,819,20240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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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819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何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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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3年度執聲字第57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何名凱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何名凱(下稱受刑人)因詐欺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應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一項)依刑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應依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至第七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備具繕本,聲請該法院裁定之。

法院於接受繕本後,應將繕本送達於受刑人。

(第三項)法院對於第一項聲請,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者外,於裁定前應予受刑人以言詞或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



經本院函詢受刑人意見,受刑人以書面表示:無意見(本院卷第85頁)。

四、經查,受刑人因詐欺數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不得易科罰金,亦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均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五、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雖均為詐欺類型犯罪,惟其犯罪類型分屬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態樣、手段有異,所侵害之社會法益與法規範目的亦不盡相同。

其中附表編號1、2發生於108年間,手法為網路交易詐欺;

另附表編號3至14所示各罪,均係參加「金蘋果」所屬之詐欺集團,並斟酌受刑人所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係擔任詐欺集團車手收取贓款,使詐欺集團因而獲得犯罪所得,且犯罪時間係於民國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同年月00日間,時間相隔未逾1月。

審酌受刑人在集團之中的地位,又受刑人係在同一詐騙集團下之犯罪行為,考量各該罪合併後之不法內涵、應受刑罰之必要性、合併刑罰所生之效果,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刑期總合以下、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罪曾經本院以110年度上訴字第1245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月,附表編號4至14所示之罪曾經本院以111年度上訴字第2928、2941號等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等一切情狀後,本於充分清算被告惡行但不雙重評價之原則,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另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罪,雖已執行完畢,然與如附表編號3至14所示之罪既合於數罪併罰要件,仍應就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合併定刑,該已執行之刑,僅係執行時折抵之問題,附此敘明。

六、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慧珊
法 官 黃玉齡
法 官 葉明松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陳縈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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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受刑人何名凱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犯罪日期 108年9月10日前某時至108年9月10日 108年9月10日前某時至108年9月11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6059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6059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1245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1245號 109年度原訴字第23號等 判決 日期 110年10月6日 110年10月6日 111年7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彰化地院 案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1253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1253號 109年度原訴字第23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3月17日 111年3月17日 112年1月9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4352號(編號1至2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已執畢) 彰化地檢113年度執緝字第218號 ==========強制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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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判決 日期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1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9月14日 112年9月14日 112年9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彰化地檢113年度執緝字第217號(編號4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強制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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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判決 日期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1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9月14日 112年9月14日 112年9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彰化地檢113年度執緝字第217號(編號4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強制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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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9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判決 日期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1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9月14日 112年9月14日 112年9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彰化地檢113年度執緝字第217號(編號4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強制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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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3 14 罪名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6日 109年4月中旬某日至109年4月1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996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2928號等 判決 日期 112年5月18日 112年5月1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112年度台上字第373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年9月14日 112年9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彰化地檢113年度執緝字第217號(編號4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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