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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5年度聲字第435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理 由
受刑人甲○○因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詐欺及竊盜等罪,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玆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3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榮 龍
法 官 江 錫 麟
法 官 許 秀 芬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凃 瑞 芳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1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施一毒) │(施二毒)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定刑1年│有期徒刑6月(定刑1年│
│ │6月已執畢) │6月已執畢) │
├────────┼──────────┼──────────┤
│犯 罪 日 期│93.01月中旬某日起至 │93.02.11至93.02.12 │
│ │93.02.12止 │ │
├────────┼──────────┼──────────┤
│偵查(自訴)機關│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年 度 案 號│93年度毒偵字第200號 │93年度毒偵字第200號 │
├─┬──────┼──────────┼──────────┤
│最│法 院│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後├──────┼──────────┼──────────┤
│事│案 號│93年度訴字第123號 │93年度訴字第123號 │
│實├──────┼──────────┼──────────┤
│審│判 決 日 期│ 93.05.31 │ 93.05.31 │
├─┼──────┼──────────┼──────────┤
│確│法 院│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定├──────┼──────────┼──────────┤
│判│案 號│93年度訴字第123號 │93年度訴字第123號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 93.06.21 │ 93.06.21 │
├─┴──────┼──────────┼──────────┤
│ │南投地檢93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3年度執字第│
│備 註│976號(投檢94執更253│976號(投檢94執更253│
│ │號) │號) │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罪 名│詐欺 │竊盜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3月(定刑1年│有期徒刑6月 │
│ │6月已執畢) │ │
├────────┼──────────┼──────────┤
│犯 罪 日 期│93.02.18至.93.02.26 │93.01.05至93.04.05 │
├────────┼──────────┼──────────┤
│偵查(自訴)機關│ 南投地檢 │ 臺中地檢 │
│年 度 案 號│93年度偵緝字第232號 │94年度偵字第5532號 │
├─┬──────┼──────────┼──────────┤
│最│法 院│ 南投地院 │ 臺中高分院 │
│後├──────┼──────────┼──────────┤
│事│案 號│94年度埔刑簡字第10號│94年度上易字第1507號│
│實├──────┼──────────┼──────────┤
│審│判 決 日 期│ 94.01.12 │ 95.02.09 │
├─┼──────┼──────────┼──────────┤
│確│法 院│ 南投地院 │ 臺中高分院 │
│定├──────┼──────────┼──────────┤
│判│案 號│94年度埔刑簡字第10號│94年度上易字第1507號│
│決├──────┼──────────┼──────────┤
│ │判決確定日期│ 94.02.05 │ 95.02.09 │
├─┴──────┼──────────┼──────────┤
│ │南投地檢94年度執字第│台中地檢95年度執字第│
│備 註│409號(投檢94執更253│2501號 │
│ │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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