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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5年度聲字第437號
聲 請 人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拾月。
理 由受刑人甲○○因毒品等罪,經本院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2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1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李 文 雄
法 官 劉 連 星
法 官 黃 永 祥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林 明 冬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1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一級) │(二級) │(一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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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告 刑│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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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 罪 日 期│93年8月19日 │93年8月19日 │94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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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自訴)機關│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年 度 案 號│93年度毒偵字第1247號│93年度毒偵字第1247號│94年度毒偵字第40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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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最├──────┼──────────┼──────────┼──────────┤
│後│ │ │ │ │
│事│案 號│93年度訴字第664號 │93年度訴字第664號 │94年度訴字第262號 │
│實│ │ │ │ │
│審├──────┼──────────┼──────────┼──────────┤
│ │判 決 日 期│ 94年1月25日 │ 94年1月25日 │ 94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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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院│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南投地院 │
│確├──────┼──────────┼──────────┼──────────┤
│定│ │ │ │ │
│判│案 號│93年度訴字第664號 │93年度訴字第664號 │94年度訴字第262號 │
│決│ │ │ │ │
│ ├──────┼──────────┼──────────┼──────────┤
│ │判決確定日期│ 94年2月22日 │ 94年2月22日 │ 94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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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備 註│94年度執字第564號 │94年度執字第564號 │94年度執字第1933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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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竊盜 │ │
│ │(二級) │ │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 │
├────────┼──────────┼──────────┼──────────┤
│犯 罪 日 期│94年2月2日 │94年2月2日 │ │
├────────┼──────────┼──────────┼──────────┤
│偵查(自訴)機關│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
│年 度 案 號│94年度毒偵字第407號 │94年度偵字第597號 │ │
├─┬──────┼──────────┼──────────┼──────────┤
│ │法 院│ 南投地院 │ 臺中高分院 │ │
│最├──────┼──────────┼──────────┼──────────┤
│後│ │ │ │ │
│事│案 號│94年度訴字第262號 │95年度上易字第269號 │ │
│實│ │ │ │ │
│審├──────┼──────────┼──────────┼──────────┤
│ │判 決 日 期│ 94年9月26日 │ 95年3月29日 │ │
├─┼──────┼──────────┼──────────┼──────────┤
│ │法 院│ 南投地院 │ 臺中高分院 │ │
│確├──────┼──────────┼──────────┼──────────┤
│定│ │ │ │ │
│判│案 號│94年度訴字第262號 │95年度上易字第269號 │ │
│決│ │ │ │ │
│ ├──────┼──────────┼──────────┼──────────┤
│ │判決確定日期│ 94年10月13日 │ 95年3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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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投地檢 │ 南投地檢 │ │
│備 註│94年度執字第1933號 │95年度執字第948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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