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上訴字第990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林順成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莊世榮
選任辯護人 林堡欽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4年5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胡 忠 文
法 官 游 秀 雯
法 官 趙 春 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趙 郁 涵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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