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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聲字第1784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厚傑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聲請案號:一0四年度執聲字第六七九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陳厚傑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拘役壹百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受刑人陳厚傑因詐欺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六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及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八項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五十三條定有明文。
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拘役者,比照同條第五款規定,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
但不得逾一百二十日,亦為刑法第五十一條第六款所明定。
又按,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亦有明文。
。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陳厚傑因犯附表所示詐欺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並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本院審核認檢察官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依上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如主文。
四、據上論斷,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六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廖 柏 基
法 官 郭 瑞 祥
法 官 梁 堯 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 芬 芬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陳厚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 2 │ 3 │
├────────┼─────────┼─────────┼─────────┤
│罪 名│詐欺 │詐欺 │詐欺 │
├────────┼─────────┼─────────┼─────────┤
│宣 告 刑│拘役30日 │拘役50日(判11次) │拘役45日(判11次) │
├────────┼─────────┼─────────┼─────────┤
│犯 罪 日 期│99.03.17 │99.03.02-99.06.27 │99.03.10-99.06.29 │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2年度偵 │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緝│
│年 度 案 號│字第23152號 │第15554號 │字第15554號 │
├─┬──────┼─────────┼─────────┼─────────┤
│ │法 院│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
│最├──────┼─────────┼─────────┼─────────┤
│後│ │102年度上易字第500│102年度上易字第 │102年度上易字第 │
│事│案 號│號 │1549號 │1549號 │
│事├──────┼─────────┼─────────┼─────────┤
│審│判 決 日 期│104.08.25 │104.07.08 │104.07.08 │
├─┼──────┼─────────┼─────────┼─────────┤
│ │法 院│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
│確├──────┼─────────┼─────────┼─────────┤
│定│ │104年度上易字第500│102年度上易字第 │102年度上易字第 │
│判│案 號│號 │1549號 │1549號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104.08.25 │104.07.08 │104.07.08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 │是 │是 │?
│之案件 │ │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4年度執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 │
│ │字第13153號(易科罰│字第13446號(本件傳│字第13446號(本件傳│
│ │金執行完畢) │喚執行中) │喚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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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陳厚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4 │ 5 │ 6 │
├────────┼─────────┼─────────┼─────────┤
│罪 名│詐欺 │詐欺 │詐欺 │
├────────┼─────────┼─────────┼─────────┤
│宣 告 刑│拘役35日(判20次) │拘役25日(判32次) │拘役15日(判25次) │
├────────┼─────────┼─────────┼─────────┤
│犯 罪 日 期│99.03.10-99.06.29 │99.03.05-99.06.27 │99.03.03-99.06.29 │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緝│
│年 度 案 號│第15554號等 │第15554號等 │字第15554號等 │
├─┬──────┼─────────┼─────────┼─────────┤
│ │法 院│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
│最├──────┼─────────┼─────────┼─────────┤
│後│ │102年度上易字第 │102年度上易字第 │102年度上易字第 │
│事│案 號│1549號 │1549號 │1549號 │
│事├──────┼─────────┼─────────┼─────────┤
│審│判 決 日 期│104.07.08 │104.07.08 │104.07.08 │
├─┼──────┼─────────┼─────────┼─────────┤
│ │法 院│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
│確├──────┼─────────┼─────────┼─────────┤
│定│ │102年度上易字第 │102年度上易字第 │102年度上易字第 │
│判│案 號│1549號 │1549號 │1549號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104.07.08 │104.07.08 │104.07.08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 │是 │是 │?
│之案件 │ │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4年度執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 │
│ │字第13446號(本件傳│字第13446號(本件傳│字第13446號(本件傳│
│ │喚執行中) │喚執行中) │喚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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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陳厚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7 │ │ │
├────────┼─────────┼─────────┼─────────┤
│罪 名│詐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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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告 刑│拘役5日(判30次) │ │ │
├────────┼─────────┼─────────┼─────────┤
│犯 罪 日 期│99.03.17-99.06.29 │ │ │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 │ │
│年 度 案 號│第15554號等 │ │ │
├─┬──────┼─────────┼─────────┼─────────┤
│ │法 院│中高分院 │ │ │
│最├──────┼─────────┼─────────┼─────────┤
│後│ │102年度上易字第 │ │ │
│事│案 號│1549號 │ │ │
│事├──────┼─────────┼─────────┼─────────┤
│審│判 決 日 期│104.07.08 │ │ │
├─┼──────┼─────────┼─────────┼─────────┤
│ │法 院│中高分院 │ │ │
│確├──────┼─────────┼─────────┼─────────┤
│定│ │102年度上易字第 │ │ │
│判│案 號│1549號 │ │ │
│決├──────┼─────────┼─────────┼─────────┤
│ │判決確定日期│104.07.08 │ │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 │ │ │?
│之案件 │ │ │ │
├────────┼─────────┼─────────┼─────────┤
│備 註│臺中地檢104年度執 │ │ │
│ │字第13446號(本件傳│ │ │
│ │喚執行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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