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上易字第1425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陳震煜
劉哲志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詐欺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1071號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7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梁堯銘
法 官 王鏗普
法 官 陳淑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陳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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