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上訴字第1970號
1972號
1973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謝英猷
選任辯護人 林伸全 律師 (法律扶助)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王俊翔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加重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8月2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8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鄭永玉
法 官 卓進仕
法 官 劉登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育萱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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