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TCHV,110,上易,126,20210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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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易字第126號
視同上訴人 鄭永祿

蕭夏實

蕭夏代

蕭慶

蕭宗

山口タツ子


許勝哲

鄧銘雄

上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原審曾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對視同上訴人鄭永祿、蕭夏實、蕭夏代、蕭慶、蕭宗、山口タツ子、許勝哲、鄧銘雄公示送達,本院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依職權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對視同上訴人鄭永祿、蕭夏實、蕭夏代、蕭慶、蕭宗、山口タツ子、許勝哲、鄧銘雄之訴訟文書應予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3 日
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杭起鶴
法 官 吳國聖
法 官 黃裕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麗珍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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