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上字第255號
上訴人衣帆風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慶蕾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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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法定代理
人陳柏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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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黃柏璋律師
上訴人林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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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元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林坤賢律師
顧啓東律師
上訴人薩摩亞商 Insigne International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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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代理人陳媁婷
被上訴人陳慶鐘
訴訟代理人蘇文俊律師
宋正一律師
李昶欣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份轉讓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民事第八庭 受命法官劉惠娟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 記 官陳文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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