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TNDM,109,易,1451,2021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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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易字第1451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萍娟



黃千珉


張庭瑀


上列被告因公然侮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1180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兼告訴人張萍娟(所涉恐嚇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黃千珉、張庭瑀(所涉恐嚇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因對於檢舉違規停車乙事認知不同,渠三人竟各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109年4月3日晚間8時許,分在臺灣某地,透過電子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以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個人臉書暱稱帳號,在不特定多數人均得以共聞共見之告訴人陳依涵(所涉公然侮辱等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個人臉書頁面貼文下,各標註如起訴書附表所示之個人臉書暱稱帳號,並同時張貼如起訴書附表所示文字內容之留言,分別足以貶損張萍娟、黃千珉、陳依涵、張庭瑀之名譽及社會評價(如附件)。

因認張萍娟、黃千珉、張庭瑀分別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經撤回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及第303條第3款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被告兼告訴人張萍娟、黃千珉、張庭瑀均因公然侮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其等均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依同法第314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茲其等與告訴人陳依涵於本院審理中均相互諒解、道歉,其三人及陳依涵並均具狀聲請撤回其等告訴等情,有本院110年1月4日審判筆錄1紙及刑事撤回告訴狀4紙在卷可稽(易字卷第42、45至52頁),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胡晟榮提起公訴,檢察官洪欣昇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5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岳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黃得勝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6 日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9年度偵字第11807號
被 告 張萍娟 女 2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00巷0弄0號
居高雄市○○區○○路00巷00弄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黃千珉 女 26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巷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張庭瑀 女 2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南市○○區○○街000巷000弄00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等因公然侮辱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張萍娟(所涉恐嚇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黃千珉、張庭瑀(所涉恐嚇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因對於檢舉違規停車乙事認知不同,渠3人竟各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109年4月3日晚間8時許,分在臺灣某地,透過電子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以如附表所示之個人臉書暱稱帳號,在不特定多數人均得以共聞共見之陳依涵(所涉公然侮辱等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個人臉書頁面貼文下,各標註如附表所示之個人臉書暱稱帳號,並同時張貼如附表所示文字內容之留言,分別足以貶損張萍娟、黃千珉、陳依涵、張庭瑀之名譽及社會評價。
二、案經張萍娟、黃千珉、張庭瑀、陳依涵告訴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 據 名 稱 待 證 事 實 一 被告張萍娟、黃千珉、張庭瑀於警詢及偵訊時之供述 證明被告3人各有在陳依涵個人臉書頁面貼文下,各標註他人臉書帳號,並同時張貼如附表所示文字內容之留言等事實 二 告訴人張萍娟、黃千珉、陳依涵、張庭瑀於警詢及偵訊時之指訴 佐證全部犯罪事實 三 被告陳依涵臉書頁面留言擷取內容 證明全部犯罪事實 二、核被告3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0 日
檢 察 官 胡晟榮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6 日
書 記 官 許靜萍
附錄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萬 5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行為人 臉書帳號 侮辱對象 標註帳號 貼 文 內 容 1 張庭瑀 張庭瑀 張萍娟 黃千珉 無 蛤你們兩個到底在供三小這兩個89姨語言障礙 2 張萍娟 張品 陳依涵 陳依涵 就看誰認為自己是智障的智障囉 3 張庭瑀 張庭瑀 知道自己無腦就好了 這樣代表我沒看錯人 那就叫妳無腦仔 4 黃千珉 黃愷欣 陳依涵 陳依涵 你這種千萬不要當媽媽,誰做你的小孩誰就衰 5 陳依涵 陳依涵 才剛說智障 智障就出現了 6 張庭瑀 張庭瑀 無腦仔 祝你有開心的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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