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TNDM,109,簡上,349,20210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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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349號
上 訴 人 張美英
即 被 告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7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鄭燕璘

法 官 郭瓊徽

法 官 卓穎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采蓉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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