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TNDM,109,附民,173,20200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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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73號
附民原告 韓明輝
附民被告 何英德
附民被告 江政衛

上列被告何英德、江政衛因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4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高如宜
法 官 卓穎毓
法 官 鄭燕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冠廷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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