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TNDM,112,附民,1586,2024042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586號
附民原告 陳麗娜
附民被告 陳力嘉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318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威龍
法 官 高如宜
法 官 陳嘉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意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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