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TNDM,112,附民,758,2023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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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746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758號
原 告 謝鳳珠
黃信凱
被 告 楊清崧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鄭彩鳳
法 官 張 菁
法 官 陳品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趙建舜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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