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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易字第101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瑞和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許嘉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鈺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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