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TNDM,110,簡,2307,2021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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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簡字第2307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誼芳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0年度偵字第1889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誼芳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並所犯法條,均引用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陳誼芳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普通竊盜罪。又被告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本院以109年度交易第168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並於民國109年11月9日執行完畢等情,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可認有其特別惡性、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之情狀,本院就該個案依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經裁量後仍認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三、本院審酌被告已有同類型犯罪手法之竊盜前科,足認素行非佳,猶不知悛悔,復為本件竊盜犯行,顯見先前所受之刑罰執行未能使其心生悔悟,並衡酌其非無謀生能力,竟不思以正當方式謀取所需,僅為一己之利而恣意侵犯他人財產,法紀觀念實屬淡薄,漠視他人財產權益,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本件犯罪之動機、手段、情節及所竊財物之價值,及被告竊得之物品業經警扣押並發還告訴人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江德模乙情,此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在卷可考(見警卷第19頁),堪認被告犯罪所生損害已有減輕,暨考量被告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貧寒之生活狀況(見警卷第3頁被告警詢筆錄受詢問人欄)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4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7條第1項、第42條第3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5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鄧希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曾詩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5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0年度偵字第18891號
被 告 陳誼芳 女 6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南市○○區○○路○段000號5樓
之3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誼芳前因竊盜案件,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08年度簡字第2281號判處拘役40日確定。
猶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10年9月6日11時3分許,前往臺南市○○區○○路0段000號「寶雅生活館」內,利用店員不注意之際,徒手竊取該店貨架上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價值總計新臺幣4,342元,得手後再除去商品標籤,並藏放於其所竊取之便當袋內後離去。
嗣經保全人員江德模發現陳誼芳僅結帳部分商品,其餘商品均未經結帳即步出店外,江德模隨即將其攔下並報警處理,經警到場後當場查扣如附表所示之物品(已發還),始悉上情。
二、案經陳建造訴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前開犯罪事實,業經被告陳誼芳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認在卷,核與告訴代理人江德模於警詢時之指訴情節相符,並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店內監視器錄影翻拍畫面6張、查獲照片暨扣案物品照片共2張在卷可參,足認被告上開自白與事實相符,洵予採信,被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至被告竊盜所得如附表所示之物品,既已發還與告訴人陳建造,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在卷可稽,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自無再予宣告沒收之必要,爰不另聲請宣告沒收其犯罪所得,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16 日
檢 察 官 陳奕翔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4 日
書 記 官 陳耀章
附表:
編號 商品名稱 數量 商品價值 (新臺幣) 一 VOLA無痕呵護褲-磚紅XL 4件 796元 二 日本利尻昆布染色護髮乳-200g(咖啡色) 1瓶 1,280元 三 南法馬賽皂-170g(花開茉莉) 2個 538元 四 NATIO保濕水乳液-125ml(月見草) 2瓶 980元 五 防水夾層便當袋 1個 349元 六 老花眼鏡-150度 1個 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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