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1,司促,1729,20120130,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1729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辜濓松


債 務 人 周森楠
786巷48號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叁拾貳萬貳仟伍佰伍拾陸元,及其中如附表所示之本金計算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一)債務人周森楠於2005年7月12日向債權人借款70,000元,約定自2005年7月12日起至2007年7月12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20.00採機動計付,並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拒絕承兌或付款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情形,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此有相對人立具同一內容之借據暨約定書交與債權人收執為證。

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2012年01月12日止累計139,578元正未給付,其中67,501元為本金;

71,493元為利息;

584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二)債務人周森楠於2006年1月9日向債權人借款120,000元,約定分012期攤還,並訂於每月二十三日為攤還日,未按期攤還本息時,自遲延日起至清償日止,依應繳金額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加付遲延利息。

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2012年01月12日止累計99,759元正未給付,(其中48,414元為本金,51,345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三)債務人周森楠向債權人請領信用卡使用,卡號:0000000000000000,卡別:VISA,依約債務人即得於特約商店記帳消費。

債務人至2012年1月12日止累計83,219元正未給付,其中38,609元為消費款;

41,010元為循環利息;

3,6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

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利息。

(四)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3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
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 日
書記官 陳怡吟
附表 101年度司促字第1729號 利息:
┌──┬────┬─────┬──────┬─────┬──────┐
│本金│ 本  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67│周森楠    │自民國101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0%計 │
│    │501元   │          │1月13日     │          │算之利息    │
├──┼────┼─────┼──────┼─────┼──────┤
│ 002│新臺幣48│周森楠    │自民國101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0%計 │
│    │414元   │          │1月13日     │          │算之利息    │
├──┼────┼─────┼──────┼─────┼──────┤
│ 003│新臺幣38│周森楠    │自民國101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息20%計 │
│    │609元   │          │1月13日     │          │算之利息    │
└──┴────┴─────┴──────┴─────┴──────┘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