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1,抗,81,2012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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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抗字第81號
抗 告 人
即 相 對人 陳義雄
相 對 人
即 聲 請人 郭芳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1年8月3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101年度司票字第1362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執有抗告人所簽發如附表所示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11紙(下稱系爭11紙本票),因提示未獲付款,而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惟系爭11紙本票係商業往來期約付款,條件尚未成就,法律要件尚未符合,相對人持以請求支付顯無理由,爰依法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

又本票執票人依上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准許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此項聲請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就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6年臺抗字第714號及57年臺抗字第76號判例參照)。

三、經查:本件相對人主張伊執有抗告人簽發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系爭本票11紙,經提示未獲付款,爰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裁定許可強制執行等情,業據其提出系爭11紙本票為證,而依系爭11紙本票之記載形式上觀察,均已具備本票有效要件,且均於系爭本票上記載「憑票准於101年5月31日無條件擔任兌付」明確字樣,故抗告人上揭抗告理由均係實體上之爭執,如抗告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抗告人參照前開最高法院裁判所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要非於本件非訟程序所得加以審究。

從而,原裁定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並無違誤。

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為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按非訟事件,依法應由關係人負擔費用者,法院裁定命關係人負擔時,應一併確定其數額;

非訟事件程序費用之負擔,有相對人者,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訴訟費用之規定,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項及同法第21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爰確定本件抗告程序費用額為新臺幣1,000元,並命由抗告人負擔。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淑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不得再抗告。
如提起再抗告,應於收受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並繳納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任婉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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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1年度抗字第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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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 │到   期   日│ 利息起算日 │票據號碼│
│    │              │(新 台 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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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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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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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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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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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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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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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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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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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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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100年12月18日 │2,0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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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100年12月18日 │2,500,000元 │101年5月31日│101年6月1日 │DD28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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