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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拍字第149號
聲 請 人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文德
相 對 人 許芳瑞律師即黃文森之遺產管理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管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繼承人黃文森之遺產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第三人黃文森為擔保其與第三人吳蘭對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清償,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1,94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4年3月29日起至134年3月29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黃文森、吳蘭於94年4月4日向聲請人借款1,610,000元,借款期限為自實際撥款日起算15年,按期平均攤還本息。
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
詎吳蘭、黃文森先後於96年12月15日、102年12月30日死亡,而上開借款自103年8月20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728,243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
又黃文森死亡後,其繼承人均已全部拋棄繼承,經本院以104年度司繼字第301號民事裁定選任許芳瑞律師為其遺產管理人,聲請人為此以之為相對人,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借款約定書、增補抵押借款約定書、房屋貸款繳款對帳單等件影本及不動產登記謄本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4 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
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李主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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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4年度司拍字第1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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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編號├───┬────┬────┬───┤ ├────┤權利範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 │目│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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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臺南市│ 新營區 │ 新電段 │317 │田│181.61 │18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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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臺南市│ 新營區 │ 新電段 │323 │建│13.10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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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臺南市│ 新營區 │ 新電段 │323-1 │建│2.26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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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臺南市│ 新營區 │ 新電段 │324 │建│42.62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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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臺南市│ 新營區 │ 新電段 │337 │旱│95.64 │18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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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臺南市│ 新營區 │ 新電段 │338 │田│99.06 │18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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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臺南市│ 新營區 │ 新電段 │338-1 │田│5.28 │18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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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4年度司拍字第1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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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屋│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頂│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突│ │ │建築│ │ │ │
│ │號│ │ │ │ │ │ │出│ │單│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物│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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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22│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新│3層樓房 │48│49│47│6.│15│平│鋼筋│2.│平│全 部│
│ │2 │復興路305巷 │營區新電│鋼筋混凝│.0│.2│.1│96│1.│方│混凝│37│方│ │
│ │ │62號 │段323、3│土造 │5 │5 │9 │ │45│公│土造│ │公│ │
│ │ │ │24地號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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