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5,簡上,65,20160804,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65號
上 訴 人 莊月娥
被上訴人 廣世清環保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蘇明銓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曾富鴻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時五十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尹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4 日
書記官 黃瓊蘭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