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5,訴,249,20160812,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49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訴訟代理人 錢清祥律師
王峻偉
被 告 陳琮霖
陳瞬霖
陳宗仁
陳鐘微 原住臺北市○○區○○路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2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郁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2 日
書記官 楊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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